微信影音號直播打賞功能使用條款

引言

歡迎你使用微信影音號直播打賞功能!

若要使用微信影音號直播打賞功能(以下簡稱「本功能」),請閱讀並遵守《微信影音號直播打賞功能使用條款》(以下簡稱「本條款」),即《微信影音號直播打賞功能使用條款》的特別服務條款。在接受使用本功能前,請務必仔細閱讀並確實了解《騰訊微信軟體許可及服務協議》《微信個人帳號使用規範》《微信影音號營運規範》《微信影音號直播功能使用條款》《微信影音號播行為規範》及本條款的全部內容,特別是其中關於限制或免除騰訊責任的條款;此外,限制性、免責性條款文字可能採粗體醒目字型。本條款如與《微信影音號直播功能使用條款》存在內容衝突,應以本條款為準。

除非你已閱讀並接受本條款及相關協議之所有條款,否則,你無使用本功能的權利。你使用本功能,即表示你已閱讀並同意受本條款及相關協議之約束。

如果你的年齡未滿 18 歲,請在法定監護人或其他法定代理人的陪同下,閱讀並理解本條款及相關協議的全部內容,並特別注意未成年人使用條款。你的法定監護人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必須完全同意本條款及相關協議的全部內容,你才可以使用本功能。但仍請注意,即便在法定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情況下,本功能目前暫不支援未成年人使用。

1. 術語涵義

1.1 微信影音號直播打賞功能:指由騰訊向微信用戶(以下亦稱「觀眾」)提供,允許微信用戶自願透過微信影音號直播間,向主播打賞禮物的功能。簡稱為「本功能」或者「打賞功能」。

1.2 主播:指年滿 18 歲,經過實名認證,使用直播功能,以視像、音訊、圖文等形式,向其他微信用戶持續發佈即時資訊的實體。

1.3 觀眾:指在微信影音號觀看直播內容及透過相關功能(包括但不限於評論區留言、向主播打賞禮物)進行互動的微信用戶。

1.4 平台:本條款中的平台特指微信平台,打賞功能不得在微信平台以外其他地方使用。

1.5 打賞虛擬值:在微信影音號直播場景中,主播開通打賞功能後獲得由觀眾打賞的虛擬禮物,這類虛擬禮物根據平台相關計算規則所算出的相應數值即「打賞虛擬值」。打賞虛擬值是計算主播未計稅收入的根據。

1.6 未計稅收入:根據主播獲得的打賞虛擬值,在透過相關計算規則,所計算得到的待提款金額。

1.7 最終打賞收入:在主播發出提款請求後,騰訊根據分成計算規則(見 6. 分成條款),扣除通道技術服務成本及騰訊依法必須預先扣繳稅款後,實際支付給主播人民幣計價貨幣單位的資金收入。

1.8 有爭議的收入:屬於未計稅收入的一部分,這種收入不會納入計算、且無法提款。常見情形包括但不限於主播透過違法違規直播所獲得、透過主播本人或其他微信用戶的作弊行為所獲得的收入,或依據司法行政機關要求主播必須退還的收入。

2. 適用範圍

2.1 在無特別說明情況下,本條款適用範圍為開通微信影音號直播及打賞功能的主播。本條款是主播(以下統稱「你」)與騰訊之間就你使用本功能所簽訂的協議。

2.2 本功能目前暫不支援未滿 18 歲的未成年人開通使用。

3. 關於本功能

3.1 本功能的內容

本功能是騰訊以網路服務提供者身分,為觀眾向微信影音號主播打賞禮物提供相關技術支援的功能。觀眾是否向主播打賞禮物由其自行決定,打賞何種禮物也由觀眾自主選擇,但打賞後的任何禮物如果非因法定情形或相關規定一律不可撤回;騰訊是為提供資訊發佈功能的中立平台方,並為促進本功能執行提供技術支援。

3.2 本功能的開通與使用

3.2.1 為保證用戶體驗和業務安全,騰訊有權決定使用打賞功能之微信用戶的範圍和條件。微信帳號/微信影音號存在異常或處於被處罰情況的微信用戶,不得使用打賞功能。

3.2.2 你自願選擇是否使用本功能,若選擇不使用,你可以在功能介面輕觸關閉。

4. 主播的權利與義務

4.1 你承認本身具備使用本功能的必要民事能力和合法資格,有權且有能力同意本條款及相關協議的全部內容。

4.2 你應負責妥善保管影音號所綁定微信帳號及其密碼,並且承擔此影音號下所有作業的責任。騰訊有理由認為此影音號相關行為(包括但不限於使用及關閉本功能)是你本人所做出的行為,且由此所產生的權利義務應由你本人負責。

4.3 本功能使用時如果涉及 Weixin Pay 功能,則 Weixin Pay 帳戶的開通和使用必須遵守《微信支付用戶服務協議》及相關協議與規則。

4.4 你對本功能的使用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且不得將本功能用於違反法律法規、政策,及違反公共秩序良善風俗、社會道德或干擾微信影音號正常營運,以及侵犯其他微信用戶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權益的用途。

4.5 與本功能相關的任何文件、圖片、技術 API 等,一律不得提供或轉讓給其他任何第三方,且騰訊所提供的功能、資訊、內容或服務,一律不得用於從事本條款以外的任何商業活動。

4.6 你認可並同意,你使用直播及打賞功能的行為,並不為你與騰訊之間構成任何法律意義的雇佣、勞動或勞務關係。

4.7 你認可並同意,騰訊不對你使用本功能後的關注量、觀眾數量、按讚量、最終所得做出任何承諾。

4.8 你可以根據本功能提供的指引路徑來查看收入明細,內容包括每場直播的時間及對應的未計稅的現金收益、提款記錄等。

4.9 觀眾是否向主播打賞禮物、向主播打賞什麼禮物,應由觀眾自主選擇、自行決定。你應尊重觀眾的自主選擇權,不得以任何方式強迫、威脅、誘導觀眾,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挖苦、諷刺、侮辱、詆毀或者歧視對待未向你打賞禮物的觀眾。不得暗示、鼓勵、引誘未成年人進行任何打賞。

4.10 你使用打賞功能的行為必須符合騰訊開發本功能的目的,且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如有以下情形,用戶不得在直播中使用打賞功能:

(1) 未取得從事募捐、公益籌款等活動資格即將本功能用於募款或類似籌款目的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在直播中發起公益籌款、群眾籌資、乞討;

(2) 使用本功能從事賭博或抽獎活動;

(3) 規避平台規則,違規從事交易;

(4) 其他不符合騰訊開發本功能目的,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

4.11 使用本功能的過程中可能了解到微信用戶的個人資訊的,如微信暱稱、微信大頭貼、打賞禮物的價值等,用戶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保障個人資訊安全的法律法規,對於上述資訊予以保密,並保證不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相關資訊。

5. 騰訊的權利與義務

5.1 用戶及功能管理

用戶理解並同意,發生下列情形時,騰訊有權立即暫停、中止、停止或永久拒絕用戶對於本功能的使用,並依據相關的協議規則,對與用戶相關的直播進行處置,包括但不限於中止直播、暫停處理你的提款請求等。同時,騰訊有權將用戶尚未完成提款的未計稅收入視為違約金或損害賠償金並予以扣除,且騰訊有權在用戶的未計稅收入不足以支付違約金或損害賠償金時,繼續向用戶追償。騰訊也有權儲存用戶的直播相關資訊,並將其提供給相關執法或司法機構,依法追究用戶的法律責任。實際情形如下:

(1) 你的直播行為或你發佈的直播內容違反了《微信影音號營運規範》《微信影音號直播功能使用條款》《微信影音號播行為規範》及本條款中對於用戶行為規範的相關約定;

(2) 你的直播內容受到行政司法機關或相關監管部門違法調查或受到第三方的檢舉,尚未解決;

(3) 用戶的微信帳號/微信影音號受到行政司法機關或相關監管部門違法調查或受到第三方的檢舉尚未解決,或已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或平台管理規則而被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甚至永久封號的處置;

(4) 你以非法目的使用本功能,包括但不限於利用本功能非法轉移財產、詐騙、傳播不實資訊等;

(5) 平台系統自動判斷你的帳號是否存在操作異常;

(6) 用戶在未經騰訊書面同意情況下,將獲知的騰訊未公開、屬於保密性質的資訊告知其他任何第三方。

5.2. 違約處理

5.2.1 如果騰訊發現或收到他人檢舉你違反本條款約定,則騰訊有權不經通知隨時刪除、遮蔽與你的直播活動有關的任何內容,並視情節嚴重程度,限制、暫停或禁止你使用打賞功能,凍結你經由直播打賞所獲得的未計稅收入等處罰。

5.2.2 你理解並同意,騰訊有權依合理判斷對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或本條款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或提起其他的適用法律訴訟,並依據法律法規儲存有關資訊以向有關部門提出報告。用戶應獨自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5.2.3 你理解並同意,如因你違反本條款或相關協議、條文規定,而導致第三方提出任何索賠,你必須獨立承擔責任,且騰訊如果因此蒙受任何損失,你也必須一併賠償。

6. 分成條款

6.1 騰訊可能根據業務需要,調整觀眾的打賞頻率、打賞禮物的價值限額,或主播的受賞限額、頻率、週期與方式。調整之前,騰訊將透過相應服務頁面公布通知。用戶如不同意相關調整,則應立即停止使用本功能,如果用戶繼續使用,即表示用戶接受相關調整。

6.2 根據主播與觀眾的互動情況及主播收到打賞的情況,騰訊將根據平台規則,允許主播接受打賞虛擬值,做為計算主播未計稅收入的根據,且騰訊可能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打賞虛擬值的計算規則、發生場景和具體類型。

6.3 騰訊有權決定分成方式和提款方式。在無其他微信用戶檢舉主播或主播不存在違規操作而被處罰等前提下,主播可發出提款請求。騰訊依照法律規定預先扣繳相關稅額後,由財付通公司向主播提供付款技術支援。

6.4 如果你因違反本條款及引言所載相關協議而被檢舉或是處罰,導致打賞功能或相關服務停止使用,或你的微信帳號/影音號被停用或刪除,你的提款請求將延遲處理。

6.5 在提供技術支援服務的過程中,騰訊將無法避免地產生通道技術服務成本。你理解並同意,騰訊在分成時將扣除相關成本費用。伴隨業務的發展或經營環境的變化,通道技術服務成本可能隨時變動。騰訊有權調整成本比例、決定暫時性或永久免收費等,且騰訊將最佳化處理營運,盡力降低通道技術服務成本所佔比例。

6.6 騰訊僅做為提供資訊發佈功能的中立平台,主播應在取得最終打賞收入前依法繳納相關稅額,且依照法律規定,應由騰訊預先扣繳的部分,騰訊將予以預先扣繳;主播若有其餘收入需要繳稅,應由主播自行繳納。

6.7 分成計算規則:最終打賞收入=根據打賞虛擬值計算的未計稅收入-通道技術服務成本–騰訊依法必須預先扣繳的稅款。

6.8 如經騰訊核實,認定你的未計稅收入中包含有爭議的收入,包括但不限於違法違規直播所獲得收入,因你本人或其他微信用戶的作弊行為所取得收入,或依據司法行政機關要求而必須退還的收入等,騰訊有權在你發出提款請求前,直接扣除此筆有爭議的收入。若你發出提款請求時,未計稅收入數額少於有爭議的收入金額,騰訊有權從你後續產生的未計稅收入中予以扣除。

6.9 提款的處理效率受到網路環境、系統環境等客觀影響,騰訊承諾在主播發出提款請求後,在合理時間內計算出主播的最終打賞收入,並將此筆款項轉至主播的微信餘額帳戶。如遇重大節假日等易造成網路壅塞的特殊期間,騰訊有權對提款時效進行臨時性調整。

6.11 本功能涉及的收入,如最終打賞收入、未計稅收入、有爭議收入等,在無特別說明情況下,均以人民幣為貨幣計算單位。

7. 個人資訊保護

本功能將適用《微信隱私保護指引》就個人資訊保護的相關規定。你也應該同意遵守上述規定。

8. 有效期和終止

8.1 除本條款約定終止之情形外,本條款將持續有效。

8.2 終止的情形

8.2.1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功能無法繼續使用或由騰訊提供,騰訊有權隨時終止協議。

8.2.2 如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交易安全、平台業務調整等情況,騰訊有權隨時終止協議。

8.2.3 由於出現異常情形,騰訊認為你不適合繼續使用本協議所載功能,且異常情形未在合理期限內消除。

8.2.4 本條款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發生或履行時,騰訊有權隨時終止提供本功能。

8.2.5 由於用戶違反本條款約定,而由騰訊依約定終止提供本功能後,用戶如繼續以直接或間接,或以他人名義使用本功能,騰訊有權直接單方面暫停或終止提供本功能。

8.2.6 條款生效期間,如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相關部門及電信業者推出新相關規定或政策環境變動,導致本條款之簽訂、履行基礎產生重大變化,任何一方可通知對方並協商變更原始條款,若協商不成,簽約一方可提前十五日通知對方以終止本條款,且無須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8.2.7 如本條款或本功能因為任何原因終止,則用戶所擁有微信帳號及微信影音號下的全部資料,或用戶因使用本功能而儲存在騰訊伺服器中之全部資料等任何資訊,騰訊可保留或刪除此類資訊,包括用戶在服務終止前尚未完成的任何資料。

8.2.8 如本條款或本功能因為任何原因終止,用戶應自行處理相關資料的備份及其他相關事項處理。

9. 免責條款

9.1 你充分理解並同意:你必須為使用本功能時的一切行為負責。你應自行判斷透過本功能進行操作的內容(例如提款),並承擔因使用本功能所引起的各種風險,包括因信賴內容之正確性、完整性或實用性而衍生的相關風險。對於因前述風險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賠償責任,騰訊一概不予負責。

9.2 你理解並同意:在使用本功能的過程中,本功能的服務可能因不可抗力而發生中斷,甚至終止,並可能引發損害賠償。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且不能避免,且對任一方或雙方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包括洪水、地震、風暴、疫情等)以及社會事件(包括戰爭、暴亂、政府行為等)。當出現上述情況時,騰訊將努力在第一時間與相關單位配合,及時進行修復,如上述情況導致你的損失,你同意放棄對於騰訊的究責權利。

9.3 你理解並同意:若因以下情形導致功能中斷、受阻,甚至終止,騰訊不用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1) 本功能受到電腦病毒、木馬或其他惡意軟體、駭客攻擊的破壞;

(2) 你的電腦軟體、系統、硬體和通訊線路出現故障;

(3) 你操作不當;

(4) 你透過非騰訊授權的方式使用本功能;

(5) 其他騰訊無法控制或合理預見的情形。

10.其他

10.1 本條款內容同時包括騰訊的各項制度規範,騰訊可能持續發佈的其他功能相關協議、規則等內容。上述內容一經正式發佈,即屬本條款之不可分割部分,且你應嚴格遵守。

10.2 騰訊有權視需要自行決定,單方修改本條款及前款規定所述其他內容,而在相關內容修改之後,如果你繼續使用本功能,即表示你已接受修改後相關內容;如果你不接受修改後相關內容,請務必停止使用本功能,且微信及微信影音號之其他服務的正常使用將不受影響。

10.3 條款簽訂所在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

10.4 條款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釋及糾紛解決,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法律(不包括衝突法)。

10.5 如你和騰訊之間發生任何糾紛或爭議,請先採取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將此糾紛或爭議送出至本條款簽訂所在地的管轄人民法院解決。

10.6 本條款中所有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閱讀而提供,本身不具備實際涵義,因此不做為本條款涵義解釋的依據。

10.7 本協議可能存在包括簡體中文、英文在內之多種語言的版本,如果存在簡體中文版本與其他語言的版本相衝突的地方,應以簡體中文版本為準。

(完)

騰訊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