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影音號直播打賞功能使用條款

引言

歡迎你使用微信影音號直播打賞功能!

為使用微信影音號直播打賞功能(以下簡稱「本功能」),你應閱讀並遵守《微信影音號直播打賞功能使用條款》(以下簡稱「本條款」),本條款為《微信影音號直播功能使用條款》的特別服務條款。請你在接受使用本功能前,務必先審慎閱讀並充分理解《騰訊微信軟件許可及服務協議》《微信個人帳戶使用規範》《微信影音號營運規範》《微信影音號直播功能使用條款》《微信影音號播行為規範》及本條款的全部內容,特別是其中限制或豁免騰訊責任的條款,限制或免責條款可能會以粗體顯示,以提醒你注意。凡本條款與《微信影音號直播功能使用條款》存在衝突的地方,均以本條款為準。

除非你已閱讀並接受本條款及相關協議的所有條款,否則你無權使用本功能。你一旦使用本功能,即代表你已閱讀並同意本條款及相關協議的約束。

如果你未滿 18 周歲,請在法定監護人或其他法定代理人的陪同下閱讀並理解本條款及相關協議的全部內容,並特別注意未成年人使用條款。僅在你的法定監護人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完全同意本條款及相關協議的全部內容後,你方可使用本功能。但請注意,即使你已獲得法定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本功能亦暫不支援由未成年人士使用。

1. 術語含義

1.1 微信影音號直播打賞功能:指騰訊向微信用戶(以下亦稱「觀眾」)提供,允許微信用戶自願透過微信影音號直播室向主播打賞禮物的功能。簡稱為「本功能」或「打賞功能」。

1.2 主播:指年滿 18 周歲及已完成實名認證,使用直播功能以視像、音訊、圖文等形式向其他微信用戶持續發佈實時資訊的主體。

1.3 觀眾:指在微信影音號觀看直播內容及透過相關功能(包括但不限於在評論區留言、向主播打賞禮物等)進行互動的微信用戶。

1.4 平台:本條款中的平台特指微信平台,打賞功能不得在微信平台以外的範圍使用。

1.5 打賞虛擬值:在微信影音號直播場景中,主播開通打賞功能後,可獲得觀眾打賞的虛擬禮物,這些虛擬禮物根據平台相關計算規則所對應的數值,被稱為打賞虛擬值。打賞虛擬值為計算主播之未計稅收入的依據。

1.6 未計稅收入:根據主播獲得的打賞虛擬值,透過相關計算規則而計算出的待提款金額。

1.7 最終打賞收入:在主播提交提款請求後,騰訊會根據分成計算規則(見下 6. 分成使用條款),扣除渠道技術服務成本及騰訊依法須代扣代繳的稅款後,實際支付給主播(以人民幣為貨幣單位)的資金收入。

1.8 爭議性收入:屬未計稅收入的一部分,為不予計算且不支援提款的收入。常見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主播透過違法違規直播所獲得、透過主播本人或其他微信用戶的作弊行為所獲得,或者根據司法或行政機關要求主播須予以退還的收入等。

2. 適用範圍

2.1 如無特別說明,本條款的適用範圍為開通微信影音號直播及打賞功能的主播。本條款為主播(以下統稱為「你」)與騰訊之間關於你使用本功能所訂立的協議。

2.2 本功能暫不支援未滿 18 周歲的未成年人士開通使用。

3. 關於本功能

3.1 本功能的內容

本功能是騰訊作為網絡服務提供者,為觀眾向微信影音號主播打賞禮物提供相應技術支援的功能。觀眾是否向主播打賞禮物乃由其自行決定,打賞何種禮物亦由觀眾自行選擇,但打賞後,如非因法定情形或相關規定,一律不可撤回;騰訊作為提供資訊發佈功能的中立平台方,為本功能的順利運行提供技術支援。

3.2 本功能的開通和使用

3.2.1 為確保用戶體驗和業務安全,騰訊有權決定合資格使用打賞功能之微信用戶的範圍和條件。若微信用戶的微信 ID/微信影音號存在異常或處於受罰狀態,均不得使用打賞功能。

3.2.2 你自願選擇是否使用本功能,若選擇不使用,你可以在功能介面輕觸關閉。

4. 主播的權利和義務

4.1 你承諾具備使用本功能所必需的民事能力和合法資格,有權且有能力同意本條款及相關協議的全部內容。

4.2 你應妥善保管影音號綁定之微信 ID 及密碼,並對此影音號下的一切操作負責。騰訊有理由認為此影音號的相關行為(包括但不限於使用、關閉本功能等)是你本人作出的行為,由此所產生的權利義務亦由你本人承擔。

4.3 使用本功能時,一旦涉及 Weixin Pay 功能、Weixin Pay 賬戶開通及使用,均需遵守《微信支付用戶服務協議》及相關協議或規則。

4.4 你應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使用本功能,不得將本功能用於違反法律法規或政策,以及違背公序良俗、社會公德或干擾微信影音號正常運行及侵犯其他微信用戶或第三方合法權益的目的。

4.5 你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提供或轉讓本功能涉及的任何文件、圖片、技術 API 等,且不得利用騰訊所提供的功能、資料、內容或服務,以從事本條款以外的任何商業活動。

4.6 你確認並同意,你使用直播及打賞功能的行為,均與騰訊不構成任何法律上的僱傭或勞工關係。

4.7 你確認並同意,騰訊對於你使用本功能後的關注數、觀眾人數、按讚數、最終所得等均不作出任何承諾。

4.8 你可以根據本功能提供的指引路徑,以查看收入明細,內容包括每場直播的時間,以及相應的未計稅現金收益、提款記錄等。

4.9 觀眾是否向主播打賞禮物,以及向主播打賞何種禮物,皆由觀眾自行選擇和決定。你應尊重觀眾的自主選擇權,不得以任何方式強迫、威脅或誘導觀眾,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挖苦、諷刺、侮辱、詆毀或歧視未向你打賞禮物的觀眾。不得暗示、鼓勵或引誘未成年人士進行任何打賞。

4.10 你使用打賞功能的行為應符合騰訊開發本功能的目的,並且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如有以下情況,不得在直播中使用打賞功能:

(1) 在未具有從事募捐、公益籌款等活動的資格,以募捐或類似資金籌集為目的使用本功能,包括但不限於在直播中發起公益籌款、眾籌或乞討;

(2) 使用本功能進行賭博或抽獎的情況;

(3) 繞過平台規則進行違規交易的情況;

(4) 其他不符合騰訊開發本功能之目的,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情況。

4.11 在使用本功能的過程中,你可能會取得微信用戶的個人資料,如微信暱稱、微信頭像、打賞禮物的價值等,你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保障個人資料安全的法律法規,對於上述資料予以保密,並保證不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相關資料。

5. 騰訊的權利和義務

5.1 用戶及功能管理

你理解並同意,當發生以下情形時,騰訊有權立即暫停、中止、停止或永久拒絕你使用本功能,並按照相關的協議規則,以處理與你相關的直播,包括但不限於中止直播、暫停處理你的提款請求等。同時,騰訊有權將你尚未提款的未計稅收入作為違約金或損害賠償金,予以扣除,若你的未計稅收入不足以支付違約金或損害賠償金,騰訊有權繼續向你追討差額。騰訊亦有權儲存你的直播的相關資料,並提供予相關執法或司法機構,依法追究你的法律責任。具體情形如下:

(1) 你的直播行為或你發佈的直播內容違反《微信影音號營運規範》《微信影音號直播功能使用條款》《微信影音號播行為規範》及本條款中對於用戶行為規範的相關約定;

(2) 你的直播內容受到行政司法機關或相關監管部門的違法調查,或被第三方舉報,尚未解決;

(3) 你的微信 ID/微信影音號受到行政司法機關或相關監管部門的違法調查,或被第三方舉報,尚未解決,或已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或平台管理規則而被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甚至被永久封鎖帳戶;

(4) 你以非法目的使用本功能,包括但不限於利用本功能非法轉移財產、詐騙、傳播虛假資訊等;

(5) 平台系統自動判斷你的帳戶存在操作異常;

(6) 你未經騰訊書面同意,將獲知而騰訊尚未公佈、具備保密性質的資訊告知其他任何第三方。

5.2 違約處理

5.2.1 如果騰訊發現或收到他人舉報你違反本條款所約定的行為,騰訊有權在未經通知的情況下,隨時刪除或隱藏你的直播的相關內容,並根據事件嚴重程度,對違規帳戶處以包括但不限於警告、限制、暫停或禁止使用打賞功能、凍結你透過直播打賞取得之未計稅收入等處罰。

5.2.2 你理解並同意,騰訊有權依合理判斷,對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或本條款規定的行為進行處分,或採取其他適當的法律行動,依據法律法規儲存有關訊息,並向有關部門報告。你應獨自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5.2.3 你理解並同意,因你違反本條款或相關協議或規則,導致第三方主張的任何索賠,你應獨立承擔責任;你亦應一併賠償騰訊因此蒙受的損失(如有)。

6. 分成條款

6.1 騰訊可能會根據業務需要,而對觀眾的打賞頻率、打賞禮物的價值限額,或主播的受賞限額、頻率、週期、方式等作出調整。調整前,騰訊將在相應服務頁面發佈通知。如你不同意相關調整,應立即停止使用本功能,否則如你繼續使用,將被視為你接受相關調整。

6.2 根據主播與觀眾的互動及主播收到打賞的情況,騰訊將按照平台規則,賦予主播打賞虛擬值,以作為計算主播未計稅收入的依據,騰訊可能會按實際情況調整打賞虛擬值的計算規則、發生場景和具體類型。

6.3 騰訊有權決定分成方式和提款方式。如無其他微信用戶舉報主播,或主播並無因違規操作而被處罰,主播可提交提款請求。騰訊依照法律規定代扣或代繳相關稅費後,會由財付通公司向主播提供付款技術支援。

6.4 如果你由於違反本條款及導言所述的相關協議,而被舉報或處罰,導致打賞功能或相關服務停止使用,或你的微信 ID/影音號被封禁或刪除,你的提款請求將被延遲處理。

6.5 騰訊在提供技術支援的過程中,將無可避免產生渠道技術服務成本。你理解並同意,騰訊在分成時會扣除相應成本。隨著業務發展或經營環境變化,渠道技術服務成本可能會有所變動。騰訊有權調整成本比例、決定暫時或永久免收取成本等,騰訊將優化營運,致力降低渠道技術服務成本所佔的比例。

6.6 騰訊僅作為提供資訊發佈功能的中立平台方,主播應在取得最終打賞收入前,依法繳納相關稅費,凡按照法律規定須由騰訊代扣或代繳的款項,騰訊將予以代扣或代繳;主播若有其餘收入仍需繳稅,則由主播自行繳納。

6.7 分成計算規則為:最終打賞收入 = 根據打賞虛擬值計算的未計稅收入 - 渠道技術服務成本 - 騰訊依法須代扣或代繳的稅款。

6.8 如經騰訊核實,認定你的未計稅收入中包含爭議收入,包括但不限於透過違法違規直播所獲得的收入、因你本人或其他微信用戶的作弊行為所獲得的收入,或者根據司法或行政機關要求而須予以退還的收入等,騰訊有權在你提交提款請求前,直接扣除該爭議收入。若你提交提款請求時,未計稅收入金額低於爭議收入金額,騰訊有權從你後續產生的未計稅收入中扣除相關差額。

6.9 提款的處理速度受網絡環境、系統環境等客觀影響,騰訊承諾,當主播提交提款請求後,將會在合理時間內計算出主播的最終打賞收入,並轉賬至主播的微信餘額賬戶。如遇重大節假日等容易出現網絡擠塞的特殊時期,騰訊有權臨時調整提款時效。

6.11 本功能涉及的收入,例如最終打賞收入、未計稅收入、爭議收入等,如無特別說明,均以人民幣為貨幣單位。

7. 個人資料保護

《微信私隱保護指引》中關於個人資料保護的規定適用於本功能;同時,你亦同意你將會遵守此規定。

8. 有效期和終止

8.1 除本條款約定終止的情況外,本條款將會一直有效。

8.2 終止的情形

8.2.1 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你無法繼續使用本功能,或騰訊無法提供本功能的情形下,騰訊有權隨時終止協議。

8.2.2 因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交易安全、平台業務調整等情形,騰訊有權隨時終止協議。

8.2.3 因出現異常情況,騰訊認為你不適合繼續根據本協議使用本功能,異常情況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消除的情形。

8.2.4 一旦本條款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發生或實現,騰訊有權隨時終止向你提供本功能。

8.2.5 由於你違反本條款約定,騰訊依約終止向你提供本功能後,如你後續再以直接或間接方式,或以他人名義使用本功能,騰訊有權直接單方面暫停或終止提供本功能。

8.2.6 條款生效期間如遇相關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部門及電訊商出台相關新文件,或者政策環境出現變化,致使本條款之簽訂或履行基礎出現根本性變化的情況,任何一方均可通知對方以協商變更原始條款,若無法協商,一方可在提前十五日通知對方的情況下終止本條款,且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8.2.7 如本條款或本功能由於任何原因而終止,騰訊可將你的微信 ID 及微信影音號下的全部資料或你因使用本功能而儲存在騰訊伺服器中的全部資料等任何資訊保留或刪除,包括你在服務終止前尚未完成的任何資料。

8.2.8 如本條款或本功能由於任何原因而終止,你應自行妥善處理相關資料的備份及其他相關事項。

9. 免責條款

9.1 你充分理解並同意:你必須為使用本功能時涉及的一切行為負責。你應對透過本功能進行的操作自行加以判斷(例如提款等),並承擔因使用本功能而引起的所有風險,包括因對本功能內容的正確性、完整性或實用性的依賴而產生的風險。騰訊無法且不會對因前述風險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責任。

9.2 你理解並同意:在使用本功能的過程中,本功能的服務可能會因為不可抗力而出現中斷情況,甚至終止,並可能引發損害。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並且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風暴、疫情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當出現上述情況時,騰訊將會努力於第一時間配合相關單位的工作,及時修復,若由此對你造成損失,你同意放棄追究騰訊的責任。

9.3 你理解並同意:若由於以下情形而導致功能中斷、受阻,甚至終止,騰訊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1) 本功能受到電腦病毒、木馬或其他惡意程式或黑客攻擊的破壞;

(2) 你的電腦軟件、系統、硬件和通訊線路出現故障;

(3) 你操作不當;

(4) 你透過非騰訊授權的方式使用本功能;

(5) 其他騰訊無法控制或合理預見的情形。

10. 其他

10.1 本條款內容同時包括騰訊的各項制度規範、騰訊可能不斷發佈之關於本功能的其他相關協議、規則等內容。上述內容一經正式發佈,即為本條款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你同樣應遵守。

10.2 騰訊有權在必要時,單方面修改本條款及前款約定述及的其他內容,相關內容修改後,如果你繼續使用本功能,即代表你已接受修改後的相關內容;如果你不接受修改後的相關內容,應停止使用本功能,這不會影響你正常使用微信及微信影音號的其他服務。

10.3 條款簽訂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

10.4 條款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釋及糾紛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法律(不包括衝突法)。

10.5 若你與騰訊之間發生任何糾紛或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若無法協商,雙方均有權將糾紛或爭議提交至於本條款簽訂地具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10.6 本條款中所有條款的標題僅為閱讀方便,本身並無實際涵義,不能作為本條款涵義解釋的依據。

10.7 本條款可能存在包括簡體中文及英文在內的多種語言版本,如果簡體中文版本與其他語言的版本存在衝突內容,應以簡體中文版本為準。

(完)

騰訊公司